不让校外辅导机构补课,不让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让老师重心回归学校。非在职教师进行一对一“家教”辅导,大学生能不能做义乌上门家教?最近,有网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该意见想咨询一下:1、浙江是否有根据该意见出台具体的措施?2、大学生家教是否属于被限制的行列,是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3、如果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进行家教,是否会因为违反政策规定收到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杭州市教育局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答复表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14条“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因此,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不能开展针对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也必须按照国家“双减”相关政策执行。
按照该回复,家长在请家教时,务必关注大学生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资质,培训时间也要避开周末和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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